| 标 题: | 中共乌海市水务局党组关于焦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40G/2026-00368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无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 概 述: | 中共乌海市水务局党组关于焦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11-14 10:53: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按照相关规定,经中共乌海市水务局党组2025年10月29日第18次(扩大)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批复,科级干部职务任免决定如下:
焦玮同志调任市水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解聘市水利发展和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卢思颖同志聘任市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武丽蓉同志聘任市河湖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敏杰同志聘任市水利发展和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解聘市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天奇同志聘任市河湖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水旱灾害防御科副科长职务;
哈布热同志聘任市水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解聘市水权与信息化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佳琦同志聘任市水利发展和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解聘王杨同志市河湖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职务;
解聘郝银凤同志市水利发展和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5年10月29日起算。
中共乌海市水务局党组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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