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节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40G/2026-00153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无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 成文日期: | 2025-03-07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1-12 11:46:3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工作安排,通过开展节水行动,深挖工业、农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潜力,坚持“四水四定”原则,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了《乌海市节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二、《方案》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号召,加快推进我市节水发展,把节水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我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高效利用水平,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方案》起草依据
根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乌海市节水产业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方案》。
四、《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有三部分,分别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方案》要求全方位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2025年,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深度节水控水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2亿立方米以内(含生态用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5以上,亩均用水量控制在390立方米以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城镇绿化亩均用水量控制在368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低于0.4亿立方米。河湖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显著;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保障能力明显加强。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方案》从“推进节水产业化”“深化水权市场化”“创新管理数字化”“实施水网系统化建设”“强化护河行动”和“实施清库行动”6个方面,确定了21项重点任务,要求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生态“以水定绿”、优化非常规水利用、推动水权交易、强化河长制治理成效和实施库区清淤,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的同时为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出要建立政策引导、监督考核、技术支撑、公众参与等管理机制保障落实。制定了实施进度计划,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争取项目资金扶持等方式加强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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