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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水务局关于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查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1日 作者:水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查整改任务“‘四水四定’原则落实不严、超用问题屡禁不止。部分地区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意识不强,对生态优先、以水定产的认识不到位。从近年来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看,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十分突出,两轮中央环保督察、近三年黄河流域国家警示片、黄河流域专项审计共指出我区违规用水企业598个,各盟市不断加大整改力度,但部分地区在水资源不能支撑的情况下,又新增一批耗水项目,这也是近年来违规取用水问题屡改屡犯、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已整改完成,经复核抽查,基本符合验收条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程序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11日至1217日。

联系电话:0473-6990828

邮寄地址:乌海市水务局(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东街49号)

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四水四定”原则落实不严、超用问题屡禁不止。部分地区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意识不强,对生态优先、以水定产的认识不到位。从近年来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看,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十分突出,两轮中央环保督察、近三年黄河流域国家警示片、黄河流域专项审计共指出我区违规用水企业598个,各盟市不断加大整改力度,但部分地区在水资源不能支撑的情况下,又新增一批耗水项目,这也是近年来违规取用水问题屡改屡犯、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一)各区对现有的19个项目无证取水、未依照取水许可条件取水等问题开展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各区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对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等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加强取用水管理,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取用水问题发生。

1.完成19家违规取水单位整改

2.对新建项目加强用水管控,不再为高耗水项目进行用水审批。已对无证取水企业违规取用水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督促企业尽快办理黄河水取水许可手续,合法合规取用水。

3.印发《乌海市节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按月调度《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乌海市节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落实情况,推动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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