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水务局关于2023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映问题
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16项整改任务)
乌海市2023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映问题第1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程序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第16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
联系电话:6990829
邮寄地址:乌海市水务局(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东街49号)
2023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验收公示材料
整改任 务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16 | 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的千里沟和后摩尔沟河道治理工程直至督察进驻尚未完工,河道治理工程进展严重滞后。 | 2024年12月底前,海勃湾政府完成千里沟和后摩尔沟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 | 千里沟河道治理工程于2025年1月15日完工,2025年1月22日通过竣工验收;后摩尔沟河道治理工程于2025年1月15日完工,2025年4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整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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