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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水务局关于2023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映问题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17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3日 作者:水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乌海市2023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程序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第17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23日至529日。

联系电话:6990850

邮寄地址:乌海市水务局(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东街49号)

202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映问题整改验收公示材料

整改任

务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17

河道四乱问题整治不彻底。河长制落实不严不实,河道四乱问题多发。乌珠林沟公乌素镇河段岸边长期堆存工矿弃渣约240万立方米,占地26万平方米,侵占河道宽约30米,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乌珠林沟禁采区蒙恒、树亮2家采沙场采矿证到期,未实现两断三清,占地面积460亩,废弃采坑未清理整治,影响行洪安全。柳树沟河道内随意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严格落实河长制,各区河长制办公室进一步细化完善河道日常巡查管理和考核办法,规范区、镇、村级河长巡河履职质效,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治。

2.按照河道管理要求,督促海南区政府于20246月底前采取工程技术手段清除乌珠林沟公乌素镇河段岸边长期堆存的工矿弃渣,20256月底前,完成河道治理工程。

3.海南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水务、供电等部门对乌海市蒙恒砂石有限公司实施断水断电措施,202311月底前,海南区政府督促该公司全部人员、机械和生产设备撤出河道范围。

4.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20242月前,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监督指导乌海市蒙恒砂石有限公司、海南区拉僧庙树亮砂石矿2家矿山企业完成矿权范围内地质环境治理,并组织专家开展验收。20246月底前,海南区农牧水务局完成对乌海市蒙恒砂石有限公司违规取用水行为调查、处置,20256月底前,海南区政府组织专家对河道行洪能力进行认定。

5.海南区政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压实镇、村级河长责任,建立问题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1.持续强化河长制,压紧压实责任。一是及时细化完善河道日常巡查管理制度,要求各级河长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推进河道清四乱工作,不断提升河道管护成效,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401人次,排查整治河道四乱问题49个;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2024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切实提升河道保护管理质量。

2.202312月底,按照《海南区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方案》,清理采坑南侧侵占河道弃渣25.57万立方米,覆土7.5万立方米,完成河道内及岸边工矿弃渣清理整治,达到整改要求。20253月,按照《乌珠林高勒(海南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完成万源段疏浚河长2.05千米,新建格宾石笼护岸2.07千米的治理任务,拆除该河段17间彩钢房及1处泵房,恢复河道行洪能力。

3.20231130日,海南区河长办会同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完成蒙恒砂厂断水断电,将场地内所有采砂生产设备及取水设备拆除,人员、机械和生产设备全部撤出河道管理范围

4.202413日,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监督指导乌海市蒙恒砂石有限公司、海南区拉僧庙树亮砂石矿2家矿山企业完成矿权范围内地质环境治理,并组织专家完成验收,依法依规注销采矿权;2024115日,海南区农牧水务局完成对蒙恒砂场违规取用水行为处罚,缴纳罚款1万元;20251月,按照《乌珠林高勒(海南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开展蒙恒、树亮砂场段河道治理工作,累计疏浚河长4.85千米,新建堤防1.01千米,达到20年一遇洪水过流能力,满足整改要求。

5.按照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自治区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涉河问题举一反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全面排查责任段河道四乱问题,累计排查河道四乱问题12个,涉水问题3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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