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2023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映问题第1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程序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第16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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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公示材料
整改任 务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16 | 河道水域岸线管理混乱。水务部门河道水域空间管理不到位,压占河道空间、与河争地问题多发。2015年,海南区以行洪为由,将乌珠林沟河道改道,2020年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要求划定河道,乌珠林沟行洪范围被大幅挤占,掩盖矿权挤占河道的事实,为煤矿开采让路。河流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缓慢,乌海市河长办要求2023年5月底前完成25条河流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仅完成了64%。 | 1.市水务局督促各区政府加快推进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审查批复,确保河流岸线管理有规可依。 2.2024年12月底前,海南区政府在充分论证河道行洪能力的基础上,完成万源煤业公司二采区河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3.2025年6月底前,根据现河道行洪实际情况,督促海南区政府进一步优化调整乌珠林沟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规范管理。 | 1.海南区编制12条河道《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经区政府批复。 2.海南区农牧水务局委托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编制《乌珠林高勒(海南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后,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由万源煤业开展渣山清理工作,完成万源二采区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累计清理渣山及修整边坡土方量约605.6万立方米,疏浚河长2.05千米,达到生态治理任务要求。 3.海南区农牧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依据治理后的河道现状,优化调整了乌珠林沟河道管理范围线,并将优化方案向自治区水利厅备案,达到整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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