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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水务局关于苏海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2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许可机关: 乌海市水务局 许可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
许可文件名称: 乌海市水务局关于苏海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许可文件编号: 乌水字〔2016〕89号 核发日期: 2016年7月14日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电业局:

你单位《关于报审<苏海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区概况

苏海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乌海市乌达区境内,为新建建设类项目。

苏海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规模为:包括苏海图220千伏变电站、乌达北至苏海图220千伏输电线路、苏海图至梁家沟110千伏输电线路、苏海图至永安110千伏输电线路四部分。

(一)苏海图220kV变电站包括站区、施工生产生活区、进站道路、施工供电线路、供排水管线等五部分。变电站站区呈矩形布置,占地1.0hm2,其中站内占地0.81hm2(东西长98m,南北长83m),站外保护用地分布在围墙外四周,占地0.19hm2。变电站采用半户内布置,主控通信楼位于站区南侧,10kV配电室布置在主控通信楼一层东侧,向南隧道出线。110kVGIS配电室布置在主控通信楼二层,向南隧道和架空出线。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型式,紧邻主控通信楼北侧呈东西向“一”字排开。220kV综合配电楼布置在站区的北侧,220kV向北架空出线。站区大门布置在西侧。站区竖向布置方式采用平坡式,雨水排放采用地面自然散排方式。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站区外西侧,用作施工机械、机具、材料的放置及设备安装场地。进站道路引自站区西侧的苏三公路,长450m,总占地宽15m,路面宽5.0m,占地0.68hm2;施工供电线路由永安站“911”污水处理厂线西山分支19#杆T接,线路长250m,立杆7基,线路施工临时占地0.08hm2;供排水管线接引自乌达城区供排水管网,管线长620m,占地面积为0.62hm2。施工生产生活区位于站区外西侧,占地面积为0.50hm2

(二)乌达北至苏海图220kV输电线路长10km,转角15次,跨越公路、铁路、110kV线路、35kV线路及10kV线路共计23次,沿线设塔基38基(其中直线塔20基,耐张塔18基),沿线共布设牵张场11处。工程沿线开辟汽车运输道路总长1.5km,人抬道路总长0.46km。输电线路总占地面积为4.67hm2

(三)苏海图至梁家沟110kV输电线路长4.45km,转角7次,跨越公路、铁路、110kV线路、35kV线路、10kV线路其他弱电共计22次,沿线设塔基25基(其中直线塔10基,耐张塔15基),沿线共布设牵张场6处。工程沿线开辟汽车运输道路总长2.23km,人抬道路总长0.23km。输电线路总占地面积为3.43hm2

(四)苏海图至永安110kV输电线路长0.6km,转角3次,沿线设塔基4基(其中直线塔1基,耐张塔3基),沿线共布设牵张场1处。输电线路总占地面积为0.37hm2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11.35hm2,其中永久占地1.68hm2,临时占地为9.67hm2,占地类型主要为其它草地。项目建设期动用土石方总量4.864万m3,其中挖方量2.432万m3,填方量2.432万m3,无弃方。

本工程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乌海电业局负责建设与运营管理。工程总投资为16609.3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51.57万元。主体工程计划工期为2017年5月至2017年11月,总工期7个月。

项目区气候属中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据海勃湾区气象站观测资料,多年平均气温9.7,多年平均降水量157.9mm。多年平均蒸发量3234mm,多年平均风速2.9m/s,无霜期在156天,最大冻土深度1.78m。项目区土壤以灰漠土为主,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覆盖度15%左右。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风力侵蚀为主,伴有季节性水力侵蚀。项目建设区属黄河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水土流失的防治标准按建设类二级标准执行。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工程建设区地处自治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工程建设中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植被扰动与损坏土地范围;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及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界定和评价。

(二)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新建建设类二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14.25hm2,其中项目建设区为11.35hm2,直接影响区2.90hm2。在项目运行中应根据剥离建设情况进一步核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调查与预测内容、方法。经调查与预测,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102t,其中原地貌水土流失量1776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326t。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89.0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26.8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18万元,临时工程投资8.00万元,独立费用24.52万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0.76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为7.26万元,监理费为7.5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9万元),基本预备费3.7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2.70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每年12月底前定期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制定详细的监测、监理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定期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监理报告,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四)加强建设管理,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做好表土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并尽可能综合利用,禁止随意倾倒或在河道里堆弃;加强施工临建场地遮盖、排水、洒水抑尘等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建设及生产运行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主体工程完工后应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生产建设单位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达到水土保持规范、标准、设计的要求后,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应通过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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